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6第36号)
刘朝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界头镇白果村委会沟边,证号为腾集建(93)字第4-11-305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仲权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