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6第9号)
陈恒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蒲川乡坝外村委会蛮帕 ,证号为 腾集建(93)字第3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于习
2026年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