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1-5/20251128-0000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5-11-28 14:58:32 |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2306号)
赵国应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蒲川乡坪山村委会维新寨 ,证号为 腾集建(93)字第44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赵艳虎
2025年 11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