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1-5/20251121-0001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5-11-21 15:48:57 |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2264号)
张顺芝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腾越街道朝阳村委会毛家村,证号为 民建字(2014)第610号 的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顺芝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