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2246号)
何海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腾越街道砚湖社区田心小区 ,证号为 腾集用(94)字第251号 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海
2025年 11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