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2162号)
饶大灿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蒲川乡坪山村委会新街营,证号为 腾集建(93)字第57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饶仁万
202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