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1-5/20251104-0002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5-11-04 16:51:52 |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2120号)
刘安斗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五合乡腊勐村村民委员会李子园上小组,证号为腾集建(93)字第12-2-3-94号 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押群
2025年 11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