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7-X/20250613-00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五合乡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10:15:33 |
文号 | 浏览量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2025102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腾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腾冲市政务大厅三楼)
联系方式:0875-5198163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属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段绍珠 | 宅基地使用权 | 腾冲市明光镇自治村委会孔必河社 | 腾集建(94)字第4-7-525号 | 段登朝 |
登记机构:腾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6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