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50409-0004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5-04-09 16:26:01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0522号)
张连聪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中和镇闫家冲村民委员会张家坝3组,证号为 腾集用(94)第155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连聪
2025年 4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