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0262号)
杨从政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清水镇大寨村委会大寨5组,证号为 腾集建(94)字第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杨从政
2025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