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50114-0001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5-01-14 15:42:07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第0108号)
金奇华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腾冲市腾越街道砚湖社区田心小区,证号为 腾集用(94)字第237-(1,2,3,4)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奇华
2025年 0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