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31-5/20250114-00012 发布机构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不动产统一登记 发布日期 2025-01-14 15:41:4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20250107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腾越砚湖社区 何元庆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50107号)

  何元庆 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腾越街道砚湖社区凉亭小区,证号为 民建字(2015)第138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元庆

2025 01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