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腾2024第0679号)
吴治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团田乡帕允村大坪田,证号为腾集建(93)字第15-1-44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佳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