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4第0251号)
明其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北海镇双坡村村民委员会麻场组,证号为 腾集建(94)字第10-4-04-0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明大贵
2024年08月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