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4第0234号)
康乔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芒棒镇郑山村委会郑家地村民小组,证号为腾集用(1994)字第27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康定聪
2024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