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40719-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4-07-19 15:20:41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4第0231号)
权利人樊有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中和镇樊家营村委会樊家营13组,证号为腾集用(94)字第309号,面积为340.53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樊有芹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