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40719-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4-07-19 15:10: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4第0230号)
权利人陈正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冲市中和镇樊家营村委会樊家营12组,证号为腾集用(94)字第277号,面积为403.64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正华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