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4第0136号)
因保管不善,将固东镇爱国村委会新寨5组,地号:3-2-12-35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金龙
2024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