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3-042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15:14: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3第256号)
产权人 柴树林,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腾冲市滇滩镇联族社区核桃园组,面积为481.51m2,证号(地号)为:腾集建(94)字第2-9-48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柴树林
2023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