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3-041301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3-04-13 16:21:46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3第064号)
产权人杨安福,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腾冲市曲石镇曲石村委会下中和,面积为459.99m2,证号(地号)为:腾集建(1993)字第6-2-14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安福 2023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