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3第163号)
彭迪光、尹鸿春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越镇观音塘社区翡翠小区59幢402室,证号为云(2021)腾冲市不动产权第0006365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迪光、尹鸿春
2023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