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3第150号)
因保管不善,将腾冲市西源街道金源社区石牌四组,证号:腾集建(94)字第9一9一4一23号土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申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安和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