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3-0301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14:25: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3第127号)
原权利人:窦文新,因保管不善,将证号民建字(2007)第572号的坐落于腾冲市猴桥镇猴桥社区蔡家寨社,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单元号:530522105208JC10239W00000000,面积:25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窦金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