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3第147号)
杨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越镇山源社区凤宁小区230号,证号为腾国用(99)字第101301号的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华
2023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