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腾2023第126号)
余志丹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腾越镇天成社区商贸城小区A-14号,证号为云(2018)腾冲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176号 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志丹
2023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