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3-0215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3-02-15 15:40:07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3第120号)
权利人李朝灿,因保管不善,将证号:腾集用(94)第871号的坐落于腾冲市中和镇大村社区新村二十二村民小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单元号:53052206206JC10857W00000000,面积:272.76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朝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