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3-0215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3-02-15 15:32:37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3第115号)
权利人唐助民,因保管不善,将证号民建字(2017)第178号的坐落于腾冲市猴桥镇金家村委会金家寨村民小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单元号:530522105204JC10260W00000000,面积:20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2023年1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