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2-121504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2-12-15 15:54: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2第301号)
产权人沈金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腾冲市界头镇贡山村委会杨家坟,面积为469.20m2,证号(地号)为:腾土集用(2002)字第30527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金常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