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2第296号)
产权人刘陆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腾冲市界头镇贡山村委会毛竹寨,面积为382.60m2,证号(地号)为:腾集建(93)字第9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陆和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