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2第2022430号)
因保管不善,将芒棒镇马家村社区姚家沟组,证号:腾集用(1993)字第10-2-8-238号土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申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必位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