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2第338号)
因保管不善,将腾冲市中和镇新歧社区秧田坡6组,证号:民建字(2002)第1888号《居民建房营地许可证》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申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闫占芳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