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2第319号)
权利人:肖候时,因保管不善,将腾冲市西源街道侍郎坝12社,集体土地《土地证号:腾集建用(94)字第20号,面积:288平方米》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申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候时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