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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1-5-/2022-0328030 发布机构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不动产统一登记 发布日期 2022-03-28 09: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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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蒲川赵首昌)202210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2第104号)

因保管不善,将腾冲市蒲川乡平山村委会平山34号,集体土地《不动产单元号:530522212205JC10394W00000000,面积:256平方米》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申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首昌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