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2-0223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15:18: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2第047号)
产权人 郭珍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腾冲市固东镇小甸村委会小甸3组,面积为249.40m2,证号(地号)为:腾集建(1993)字第0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珍平
2022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