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声明(腾2021第2021326号)
马天进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腾冲市蒲川乡坝外社区蛮帕村民小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天进
2021年 12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