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1-5-/2021-1116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08:41:31 |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继承公示
编号: 2021573
经初步审定,我登记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腾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腾冲市政务大厅三楼)
联系方式:0875-5198163
单位:平方米
| 序号 |
原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属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拟登记人 |
| 1 |
何元华 |
土地 |
腾越街道砚湖社区和谐小区 |
民建字(2016)173号 |
土地:150.00平方米房产:423.64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番发芹 |
公示单位:腾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11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