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21第2021156号)
因保管不善,将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元吉小区153号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证:200385号,地号:H-5-14号》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申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番绍菊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