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0-0-/2022-0331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3-31 17: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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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省市驻腾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殡葬工作决策部署和《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全面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实现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现就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工作
当前,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和“动态清零”的总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既要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又要千方百计做好人民群众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要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专班,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应急处置、交通疏导、人员疏散、值班值守、安全防火、人员防护等工作,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保障等措施。要结合当地祭扫习俗和服务机构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研究制定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并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检测、两码扫验、口罩佩戴、员工健康检测、疫苗接种等防护防控措施。暂停现场祭扫服务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告,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免费提供网络祭扫、代客祭扫等便民服务。清明祭扫期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不得组织开展集体公祭、集体安葬等群众性聚集活动。要采取错时错峰、实名预约、提醒告知、控制人数、分时分批等举措,倡导群众不跨区域(包括跨县域)祭扫,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控制停留时间。暂停“殡仪馆开放日”活动。殡仪馆除保障接运、火化等必要的服务外,其余守灵、悼念等室内群众聚集服务暂停开展。并严格设置进入殡仪馆的治丧群众上限,每火化一具遗体,其亲属不得超过10人。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街道)、殡葬服务机构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除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队开展祭扫安全专项检查,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排查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整改迅速、坚决、到位。重点检查并整改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各类方案和应急预案有无遗漏和不合理的地方;二是安全隐患排查出的问题是否清零;三是进出服务机构人员管控、两码查验、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等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四是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提示告知标示等保障工作有无疏漏;五是火化车间、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扫活动区、油料存放区、用电线路、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六是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等设备是否安全运行;七是森林防火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八是防疫物资储备是否满足3个月使用。要重点做好节日期间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祭扫应急预案、人员车辆疏导方案和祭扫服务接待方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三、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要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适当增设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提供代敬鲜花、代挂黄丝带和代写心语卡等简约文明的代客祭祀服务项目,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殡葬服务,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保留电话预约、线下服务等传统模式,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要加强常规殡葬服务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服务操作标准,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加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惠民措施公开公示,坚决杜绝巧立名目诱导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等现象。要持续加大对非法公墓、大墓豪华墓、散埋乱葬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提升殡葬治理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四、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殡葬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发推广网上祭扫、预约祭扫、远程告别等在线服务项目,开通殡葬服务机构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提供更加便民可及的殡葬服务。祭扫服务机构要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祭扫,积极创建“无烟陵园”,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引导群众选择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要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清明节优秀传统文化相衔接,鼓励引导群众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要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五、强化组织保障
继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殡葬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民政与宣传、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的协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要求,完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确保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总结和宣传殡葬工作好做法、新成效和移风易俗先进典型,唱响殡葬改革主旋律,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要通过举办网络微课堂、制作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让清明宣传走进社区、服务群众,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针对殡葬服务收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加强舆情监测处置,避免发酵放大。对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建立完善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六、加强信息报送
市民政局将在清明节法定假日(4月3日至5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守,统筹协调全市清明节祭扫工作。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执行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制度。各乡镇(街道)、殡葬服务机构要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3月24日前,请各乡镇(街道)、各殡葬服务机构将人员值班情况、信息报送人员名单、清明节工作方案报市殡改办;3月26日至4月5日,每天15:00前报送《腾冲市2022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4月7日上午11:30前上报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田昌,座机(传真):5155318。
腾冲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