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0-0/20241024-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养老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17:07:44 |
文号 | 浏览量 |
发放标准 | 发放人数 (人) | 发放金额 (元) |
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每人每月50元 | 1239 | 61950 |
政策链接:
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要求1.凡具有腾冲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均可享受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线上申请:通过“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一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线下申请: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2.经济困难老年人如有以下情况,须终止发放补贴:(1)户籍迁出腾冲市行政区域范围;(2)死亡;(3)与其登记联系方式失去联系、无法查找满3个月。如有以上三种情况,从发生次月开始停止发放服务补贴。3.采用“一卡通”平台发放的方式按月存入本人社保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