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0-0/20230825-00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17:34:18 |
文号 | 浏览量 | 454 |
腾冲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兜底性作用,切实做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把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兜住兜牢。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按照项目绩效自评表的相关条款和细节认真梳理对照我单位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项目绩效情况,客观打出了自评分为9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腾冲市民政局2022年腾冲市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总预算12280.94万元,2022年决算财政资金支出12280.94万元。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2年腾冲市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共支出12551.70万元,其中:低保保障13245户,22705人,累计发放资金9283.37万元;特困供养共保障1674户1888人,累计发放供养金2192.09万元;临时救助1095户次4384人次,发放救助金1075.43万元
3、末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绩效理念有待提高。评价年度计划产出与应实现的效益缺少刚性约束,项目绩效理念有待加强。
2.资金下达滞后。本级财政收到资金时间较晚,临近年终才拨付给项目单位,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让人民大众了解更多救助政策,让更多的符合救助的人得到救助;二是提高业务股室工作效率,加快符合资金兑付条件企业及个人的审核进度,及时兑付资金。
2.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建议将上级补助纳入预算,避免年终结算数和预算数相差较大。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我局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实施项目中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及申报单位填报绩效目标表;负责提出预算安排建议;会同财政部门分配下达资金;组织实施项目执行跟踪监督。
(2)根据《云南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围绕“全程留痕、全程公示、全程监督”要求,健全资金使用申报审核机制。将因素分配法和资金使用方案、绩效目标设定等作为资金分配的依据。项目立项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规范性程序。
2、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共安排我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551.70万元。项目将结合实施对象实际,对符合实施条件的对象,按照管理要求,实施救助补助计划,应救尽救,应保尽保。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551.70万元(其中:低保9283.37万元,特困2192.90万元,临时救助1075.43万元)。
(2)项目建设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建设内容相符,项目建设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未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申报批复的项目,坚持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由财政统一划拨。项目完工后由民政、财政、乡镇联合组织验收,审核后再做出资金申请报告,财政局拨入民政局通过“一卡通”平台兑现到对象手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坚持做到“投资方向明确、资金数额准确、程序公开透明、责任追究到人”。每笔款项严格遵守“不拖、不挪、不占、不变”财经纪律,资金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困难群众救助项目资金预算安排12551.70万元,执行数12551.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目标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切实做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把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兜住兜牢。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救助对象对政策实施的满意度达90%以上,达到绩效目标要求。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分析,有效分析出单位全年经济运行情况,为来年预算编制、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可以有效加强预算编制的适用性、合理性、科学性,可以有效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水平,可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可以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水平。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附件:2022年度腾冲市城乡困难群众救助项目自评表
腾冲市民政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