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1634499-3-/2020-022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0-02-17 10:19:52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围绕六稳工作,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的决策部署,通过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切实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模式
优化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托“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认真梳理本区域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的企业情况,经过系统数据比对,筛选出基本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并计算具体补贴金额,主动推送给各参保企业,改变过去办理模式、压缩办理时限,不设定稳岗返还申请期限,做到申报一家办理一家,符合条件一家返还一家,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都能尽快享受到稳岗返还政策。
二、办理流程
(一)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参保企业,填写《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此表要求双面打印,并提供电子档),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即可;不需要企业再提供职工花名册、工资表、失业保险缴费以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辖区内参保企业提交的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工作流程及时拨付给企业稳岗返还资金。
三、其他事项
(一)办理地点: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失业保险股。
(二)联系人及电话:赵家汝,0875-5156615。
附件: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7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