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2-6-/2022-0427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宗局 |
公开目录 | 民族事务 | 发布日期 | 2022-04-27 19:44:4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民宗发〔2020〕18号)的相关要求,经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推荐、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程序,腾冲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命名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等20个单位为腾冲市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按照命名办法和程序,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至5月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腾冲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875-5182362
附件:腾冲市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
腾冲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腾冲市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拟命名名单
(20个)
1.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
2.腾冲市人民检察院
3.曲石镇
4.中和镇
5.芒棒镇
6.团田乡
7.腾越街道玉璧社区
8.西源街道金源社区
9.清水乡清水社区
10.马站乡打云社区
11.荷花镇肖庄社区
12.猴桥镇轮马社区
13.北海乡双海社区
14.蒲川乡清河社区
15.团田乡帕允村
16.中和镇高田完小
17.五合民族中学
18.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胆扎分站
19.明光卫生院
20.腾冲丰绘鸵鸟苑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