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045035-8-06_Z/2016-0824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8-16 16:4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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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移民局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腾冲县移民局成立于2004年7月,是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槟榔江流域和龙川江流域水力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和大中型电站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目前实有17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部门,财政全供养16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退休人员1人。
三、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执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和移民资金管理核算办法,移民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委托代建制。内设财务股,会计、出纳各一人,制定了《腾冲县建设征地和移民财务管理规定》、《腾冲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财务管理规定》等规定。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移民局决算总收入3411.26488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2.064888万元,占总收入的87.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9.2万元, 占总收入的12.28%;
总收入中含市、县考核三岔河指挥部移民安置工作奖励9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082.944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764888万元,占总支出的6.85%;项目支出3803.18万元,占总支出的93.15%;总支出中含市、县考核三岔河指挥部移民安置工作奖励90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共计206.9339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3%,含市、县考核三岔河指挥部移民安置工作奖励90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6.8308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7%。
2、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项目支出共计1020.88万元,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县已建、在建的大中型电站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其中:搬迁人口389人,生产安置人口1578人。搬迁人口按6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扶持;生产安置人口主要是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行项目扶持的方式进行扶持,一是电站、水库建设的移民安置区的乡、镇、村、组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农村道路、灌溉沟渠、村级活动场所等;二是农村产业扶持,如林下经济作物种植、管护(草果、核桃、板栗、油茶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6.06488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比2014年支出209.7835万元多支出2806.281388万元,主要原因为移民后期扶持补助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和代市政府退还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耕地占用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6.8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比2014年支出171.10万元多支出895.78万元,主要原因为移民后期扶持补助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和代市政府退还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耕地占用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20.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3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纳入财政拨款部门决算的资金少纳入了部门决算,主要支出用三岔河电站的实施管理费列支,总的“三公”经费支出未超出2014年度的实际使用金额。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万元,占38.04%;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占61.96%。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槟榔江三岔河电站、龙江流域在建的电站、水库等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槟榔江三岔河电站、龙江流域在建的电站、水库等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56.47万元,决算52.47万元,主要是三岔河电站的移民安置安置工程采购项目,经过采购节约了资金4万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