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2020-041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15:4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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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2020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工作顺利完成
4月9日,腾冲市召开2020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工作会,各定点医疗机构法人及医保办负责人、市医保局二级班子以上人员、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等共计100余人参会。此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下达2020年医保基金指标,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结算流程,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提升诊疗服务能力等进行要求,会议签订了《2020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会上,市医保局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股股长董娟对签订的服务协议进行解读,基金监督股股长王怡对2019年度稽核情况进行通报;市医保局局长宋媛媛与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健君医院、东方医院、界头镇中心卫生院、腾越镇小西卫生院当场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会议指出,民生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面广,全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树立全市 “ 一盘棋 ”的思想,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收支运营目标,扎实开展医疗保障工作。
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当前医保基金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正视问题,明确责任,认真分析医疗保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认识我市作为保山市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市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各医保经办机构业务指导,通过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带上“智能眼镜”,提高业务审核效率;市级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职,强化责任担当,要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持之以恒强化医保基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