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980321-5-/2018-1108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11-08 09:19:56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条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适时、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备案的内容:保密审查单、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等。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备案类型分长期性公开内容、阶段性公开内容和临时性公开内容。
(一)长期性公开内容在每年的1至2月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备案。
(二)阶段性公开内容在每季度第二周前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备案。
(三)临时性公开内容在每月第一周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备案。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