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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7980321-5-/2020-0513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0-05-13 14: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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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要求知晓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本单位依照本办法向申请人公开的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法、方便快捷、保障权利。 

三、下列政府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 

(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三)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四)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 

五、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民的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联系方式等。 

(二)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申请提交时间。 

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等。 

(二)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要求。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申请提交时间。 

六、本单位收到申请表格后,能当场予以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本单位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本单位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七、本单位对申请人提出的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提供;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予答复。 

八、本单位对依申请公开将提供相应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对阅读、行动有困难的残疾人、文盲申请人,本单位将提供必要的帮助。 

九、申请人认为本单位不按照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投诉。对投诉处理不满意的,可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投诉。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