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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883603-8-15_C/2015-0909001 发布机构 腾冲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发布日期 2015-09-09 11: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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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机构设置

腾冲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机构设置

 

根据《腾冲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腾发〔2011〕44号)、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对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请示》的批复”保编办〔2011〕52号精神,设立腾冲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正科级),为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正科级行政机构,下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一、机构设置

 腾冲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3个机构,为股级。

 (一)办公室

 1.负责协调处理局机关的日常工作,做好局文秘、财务、会务、宣传、档案、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2.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服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综合协调,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负责局目标管理、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等工作;

 4.负责咨询、导办公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息技术股

 1.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培训工作,做好信息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维护及技术支撑等工作;

 2.负责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政务(为民)服务体系建设中有关信息化的建设、培训及指导工作;

 3.负责建设中心网站(网页),推行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

4.做好信息统计及数据资料的备份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督股

 1.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制定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开展并联审批工作并进行督察;

 3.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服务事项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行为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局机关和中心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4.负责对纳入“绿色通道”重大项目和重要审批事项的协调和督办;

 5.负责对县政务服务各分中心、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及为民服务站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和工作考核;

 6.负责受理投诉,协助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监察局派驻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行政效能监察及受理投诉等。

 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一)单位名称:腾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机构规格: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三)内设机构:腾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5个机构,为股级。

  1.综合服务管理股:负责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综合性事务;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报告、重要文件、综合性文件和政策性法规的研究;负责中心的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送达传阅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日常管理;负责中心有关会议的会务组织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决定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协助局办公室做好交易中心人事、财务工作;完成局和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交易信息发布股:负责进场交易项目信息的发布;建立和发布招标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和商品价格信息;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立、更新及抽取平台的管理;负责交易信息统计、数字资料、声像资料的备份存档,建立和保存各类交易的电子档案;协助局信息技术股做好交易中心网络和业务办公系统的运行管理;完成局和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3.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股:负责工程建设进场交易项目的招标登记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制作;负责工程建设进场交易项目招标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进场交易项目招标情况的记录和现场服务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进场交易项目招标投标资料的核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交易相关法规、规章的咨询服务;负责工程建设进场交易项目招标投标业务档案整理和业务交易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局和中心财务人员按照规定收取工程建设进场交易项目服务费;完成局和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4.政府采购服务股:负责政府采购、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相关信息的收集制作;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交易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负责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情况的记录和现场服务工作;负责对采购方和供应商履约的监管;负责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或质疑;负责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业绩考核和监督检查;负责政府采购业务档案整理和业务交易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局和中心财务人员按照规定收取政府采购进场交易服务费;完成局和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5.产权交易服务股:负责产权交易项目相关信息的收集制作;负责产权交易招投标、拍卖、协议等交易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转让方和受让方提交文件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依法出具产权交易凭证;负责有关部门委托的审计、评估、拍卖等社会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负责产权交易业务档案整理和业务交易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局和中心财务人员按照规定收取产权交易进场项目服务费;完成局和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