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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883603-8-/2021-0625001 发布机构 腾冲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21-06-25 17: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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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得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编制了《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如发生变化,本《指南》将及时作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要内容

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本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

(2)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地址、窗口位置、窗口服务电话、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3)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点工作通知要求;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政务动态信息;

(6)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腾冲市政务局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网址为:http://www.tengchong.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腾冲市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tczwzx)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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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范围及时限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腾冲市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tczwzx)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方式

(一)服务地址:云南省腾冲市腾越街道观音社区南诏小区193号

(二)服务电话

党群服务窗口 5198167 

人社养老保险窗口  5189127  

人社失业保险窗口 5189781

人社人才市场窗口  5139315,5160358    

人社就业创业窗口 5189652 

 人社工资仲裁窗口  5189965

人社工伤保险窗口 5189361

公证处 5156880

医保窗口 5189053

卫健(老年证)窗口 5165731    

残联窗口 5189751

工会窗口 5183035

信访窗口 5181807

林业窗口 566321

交通窗口 5185585

路政窗口 5199865

税务窗口 5186163、5186532

税务不动产综合窗口 5190291

农业窗口 5181037

市管窗口 5183020

公安窗口 5183853

公安危爆窗口 5183027

公安户籍窗口 5181341

公安出入境窗口5181507

公章刊刻 5189977

消防窗口 5147119             

运管窗口 5189872

住建窗口 5187078             

综合执法窗口 5183920

公积金窗口 5168975           

生态环境窗口5182482

发改窗口 5186552             

投资项目审批窗口5187252

水务窗口 5182093              

防震窗口 5187162

工信窗口 5168453             

应急管理窗口5187593

气象窗口 5189917             

文旅窗口 5166965

教体窗口 5165113             

民宗窗口 5165113

侨办窗口 5165113             

卫健窗口 5136938

自然资源窗口 5183193         

婚姻登记中心 5165832

不动产窗口 5198192           

公租房物业:5138399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单位办公室,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南诏小区193号;办公时间:8:00至11:30、14:30-17: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875-515589;邮政编码:6791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在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接收回执,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范的标准收取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机构名称: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监督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观音塘社区南诏小区193号;

邮政编码:6791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