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56883603-8-/2021-0513004 发布机构 腾冲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1-05-13 14:56:0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窗口服务制度

第三十五条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委有关规定以及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结合窗口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本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六条  开展各项服务活动都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主动、耐心向服务对象讲解说明,共同守法依规。

第三十七条  结合窗口单位的服务特点,全面实行“六公开”、“五制度”、“三亮明”、“三多”、“三少”。即: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在全体工作人员中提倡人人多一份主动、多一份热情、多一份关心;努力使到单位办事的群众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

第三十八条  对各类政策解读、业务咨询、服务项目介绍、公众宣传都应确保真实可信,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成分;涉及行政执法、收取费用及办理选择性项目时,应履行如实、及时告知义务。

第三十九条  要认真落实已有的各项工作纪律,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要求,做到“三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

第四十条  禁止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办私事;禁止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工作期间严禁饮酒;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吃东西、打瞌睡,在上班时间玩手机、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等;禁止超越职责权限办理业务、擅自增加办理环节,给服务对象带来不便;禁止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与中介机构做幕后交易、甚至充当其代言人等。

第四十一条  严格遵守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服务规范的相关要求:做到岗责分明,仪表端庄,服务热情,办事严谨;做到服务准备“三提前”,服务咨询“四告知”,服务受理“不推诿”,服务办理“不积压”,服务结果“不出错”,服务方式灵活多样。

第四十二条   严格执行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服务语言规范,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手势、姿态具有亲和力。

第四十三条  坚持以人为本,为群众提供温暖、贴心服务,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