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6883603-8-02_Z/2018-0308008 | 发布机构 | 腾冲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8-02-01 17:44:38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结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申请人或服务对象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咨询业务、反映情况、联系公务或履行协作职能时,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负责办理、解答或引导的制度。
二、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均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做到热情礼貌、态度亲切、用语文明、服务规范。
(二)对属于本窗口或本股室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并指导服务对象填写有关申报所需的材料。
(三)对属于其他窗口或其他股室承办的事项,应热情告知或引领服务对象到相应的窗口或股室办理。当服务对象要求引领服务时,应当提供引领服务。
(四)不属于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和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
(五)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反映的情况、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对违反首问负责制的窗口、股室和人员,被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